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龙淑芬)在春季学期开学之际,又到一年开学季。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培养学法守法、德才兼备的新时代好少年,洪江人民法院干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走到同学们身边,开展“普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为中小学生上好“开学第一课”,以司法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洪江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龙向琴,走进中山路小学,以“预防性侵害”为主题,为同学们送上开学第一课。课堂上,龙向芹以性侵害为切入点,深入剖析了其表现形式、应对策略以及法律惩处措施,使同学们深刻认识到预防性侵害的重要性。同时,她着重强调了依法维权意识的培养,鼓励大家在面对不法侵害时,要敢于站出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后,组织开展了模拟法庭活动,同学们分别扮演“审判长”“书记员”“法警”等角色,亲身体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宣判等庭审全流程,不仅让同学们“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与神圣,还在他们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
在横岩乡小学,洪江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丁辉,结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现场与同学们开展“你问我答”的互动游戏,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学生欺凌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告诫学生们要远离不良行为,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这堂课,他们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深刻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为进一步提升教职工的法治意识,规范师德行为,努力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洪江人民法院团委书记宁祝融来到洪江区幼儿园,为园区全体教师进行法治教育宣讲活动。宁祝融从幼儿教师这个岗位出发,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幼儿教师的义务与责任”、“幼儿教师的风险与预防措施”等多方面入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讲解,用案例的方式以案释法、加以解读,精准助力教师跨越理论与实操的鸿沟,帮助教师提升法规意识,规避日常工作中的责任风险,用法治思维研判、指导和开展工作,为孩子们营造更优质、更规范、更温暖的教育环境。
为加强校园法治教育,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洪江人民法院干警龙树林为洪江一中的同学们开展了一场意义非凡的防欺凌教育宣讲。活动中,龙树林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与后果”“未成年人相关律”“学生自我保护方法”等方面展开讲解。通过真实案例剖析,告诉大家:“校园欺凌不仅是肢体暴力,孤立嘲笑、网络侮辱同样属于欺凌行为。”他特别强调,欺凌行为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身心伤害,导致自卑、抑郁等心理问题,施暴者也可能因冲动性行为形成反社会人格,甚至增加成年后犯罪风险。现场学生专注聆听,对欺凌的严重性有了深刻认知。
责编: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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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